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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tz Academy
麗喆雙語中小學
2025年12月29日
宣導「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 辨識方式及說明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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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「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
辨識方式及說明」資料1份,請參考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
第1140134527號函辦理。
二、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依第15條規定,全
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
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
三、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,本局前於114年2月17日以中市教
體字第1140012999號函轉知各校,請各校落實校園菸害防
制措施,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,應進行通報作業
及處置(一般校安事件/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);如電子
煙疑含有毒品成分,請確依「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
及輔導作業要點」及「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、製造或施
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、另本局前於114年11月10日以中市教體字第1140106414號函
提供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」,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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